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进一步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的申报工作。本计划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支持,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,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注入强劲动力。
本次申报工作将全面依托“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平台”进行。该平台是实现项目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监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的重要载体,旨在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项目申报与管理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各申报单位需通过该平台在线提交所有申报材料,未通过平台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。
一、 申报对象与条件
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市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企业规模符合国家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。企业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信用状况良好,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,项目创新性强、发展潜力大、市场前景好。优先支持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,如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人工智能、高端装备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方向的项目。
二、 支持方式与重点
创新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,对入选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支持。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产品研发、技术创新、成果转化及相关的科研活动。本年度计划将特别关注能够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难题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、以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。
三、 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
- 线上填报:申报单位需登录“上海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平台”,在线填写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》,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、知识产权证明、上年度财务报表、项目技术方案等相关附件材料。
- 审核推荐: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并择优向市科委进行推荐。
- 评审立项: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,并进行公示。
- 申报单位须密切关注平台发布的官方通知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四、 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
项目立项后,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组织实施,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。市科委及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项目监管与绩效评价机制,对项目执行情况、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跟踪检查与评估。对于弄虚作假、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五、 联系方式与咨询
有关申报的具体政策解读、条件细则、系统操作等问题,各申报单位可查询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申报指南,或通过申报平台提供的咨询渠道进行联系。鼓励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把握政策机遇,精心准备材料,踊跃申报。
本次创新资金计划的组织实施,是上海优化科技创新生态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举措。通过精准高效的财政支持,必将有力助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攻坚克难、成长壮大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企业基础。